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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大学免修管理办法

 东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免修办法

第一条 课程免修的条件与资格
  1. 凡具有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历的学生(含二学历),可申请免修已修习过的同层次、同名称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必修课程。
  2. 持成人高等学校、自考、电大等成人高等教育学历的学生申请免修时,须通过东北师范大学组织的免修测试。免修测试合格者,准予免修;不合格者,须正常修习该门课程。
 
  3. 凡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 )以上(含四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三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本科的《大学英语(二)》课程。凡获得全国大学英语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含二级)以上合格证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专科的《大学英语(一)》课程。 
  4. 符合全国统考英语免考条件,但不符合免修《大学英语(二)》课程条件者,可免学《大学英语(二)》课程,但应通过增加2门选修课来补齐相应的学分。
  5. 凡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的学生,可申请免修本、专科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第二条 免修课程的申请办法
  凡申请免修课程的学生,须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第6周之前一次性办理,逾期或已选修的课程不再办理免修。免修申请对每位学生只有一次。
  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的程序:
  1. 由本人填写《免修课程申请表》一份,同时向所在校外学习中心提供本人有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 经校外学习中心初审合格后,由该中心通过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管理平台进行免修申请,并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到东北师范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
  3. 东北师范大学在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管理平台上进行审批,书面材料由东北师范大学存档。


  三、凡经审核合格获得免修资格的学生,即可获得该课程相应的学分,并按免修记载成绩(70分)。

  四、凡使用伪造证件、证书用于办理免修课程者,一经查出,取消其免修资格,并按《网络教育学生管理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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