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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
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 免修
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
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
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成绩达到420分以上)、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5.5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含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
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
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必须为成绩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成绩证明必须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等内容。
3) 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修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修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 学院审核后,将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办理免修,不符合办理免修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5) 获准免修的课程,学生不需进行学习即可得到相应学分,不符合办理免修的课程,仍需进行正常的学习、考试。
第二条 免考
学生在学习某门课程前或学习过程中,对于该科目已提前达到了学院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不参加这门课程的考试而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即为免考。对于免考的课程,课程的状态栏内记“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免考课程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总评成绩。
1.免考申请条件
1)对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学生,可申请办理《中级财务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概论》课程的免考。对于已取得建筑师等资格证书的学生,可以申请办理相关课程的免考(具体详见“各类资格证书免考课程一览表);
1.同一学生如有多个资格证书,累计免考学分不超过教学计划总学分的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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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体课程学分请参照相关教学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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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别 |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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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一级建造师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级建造师新版)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一级建造师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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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一级建造师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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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经济(一级建造师新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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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咨询工程师 |
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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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行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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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造价工程师 |
工程造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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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 |
工程进度与质量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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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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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类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 |
基础会计 |
会计电算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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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 |
基础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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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师 |
经济法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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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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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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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 |
高级财务会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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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 |
中级财务会计(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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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概论(审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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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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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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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 |
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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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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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 |
中级财务会计(中级会计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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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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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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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类 |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司法考试) |
经济法 |
国际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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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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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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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 |
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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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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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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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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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类 |
外销员 |
国际贸易 |
报关员 |
国际贸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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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管理类 |
导游证 |
旅游法规 |
金融类 |
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
证券投资学 |
证券从业资格证书 |
证券投资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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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发行与交易实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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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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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证书 |
货币银行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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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务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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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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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
保险学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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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业从业资格证书 |
金融学 |
2)参加国家统考英语考试并通过的学生,可以申请教学计划中大学英语必修课的免考;
3)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续读专升本层次时,专科段已修课程属于专升本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且考试成绩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的课程,可以申请办理免考。
2.免考相关规定
1) 办理免考前,必须要先交纳相应欲免考课程的学费,可不订购教材资料,对于已经领取的教材资料,其费用不予退还;
2) 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3.免考申请程序
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2) 携带申请免考的相关成绩证明,包括课程名称、学习起止日期、考核成绩。成绩证明须为原始记载形式的复印件,并加盖相关部门的有效公章 ,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3) 经学习中心初审符合办理免考的条件后,在平台进行课程免考申请,等待学院审核。
4) 学院审核后,并将符合办理免考的课程给与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反馈给学习中心,由当地学习中心反馈给学生本人。
6) 获准免考的课程,不需再预约考试,不符合办理免考的课程,学生仍需在考试预约期限内预约该门课程的考试。
